造成汪會長的困擾及他人的誤會,我在此表達誠摯的歉意並且撤回告訴。
事情經過為:
汪會長與我對一個議題有爭議,在討論過程中產生了理解上的誤會,後來在汪會長的不知情下我被某人踢出社團(對這個人的告訴不會撤銷),導致誤會沒有解開。
這個誤會在最近導致我對汪會長產生誤會,而為了在不宣揚的情況下解決問題及自保我選擇了提告,然而提告卻產生了另一個誤會並造成汪會長的困擾。
事情影響擴大後有許多的朋友關心、協助解決問題,最後在與汪會長碰面後將誤會一一解開,決定善後處理方式。
汪會長與我都十分重視教育,正好藉著這個機會傳達“多溝通”及“不用怕認錯”的觀念,誤會導致雙方的好意產生不是太好的結果,但是只要有心,最後仍能成好事。
註:更詳細的情形如果有人想知道我再放在留言裡。